摘要
战国时代,儒家的改良思想与法家的变法主张是诸子百家中两种最为活跃的思想理论。以孟子为代表的儒家主张“王道”,因其保守的改良思想与当时封建制代替奴隶制的历史潮流不相适应,故未被统治者采纳。而以商鞅为代表的法家主张“霸道”,适应新兴地主阶级的要求,为时代所接受,但其“严刑峻法”大失民心,却不利于统治者。如果统治者兼采儒法之长,刚柔相济,或许对立国安邦大有益处。
出处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2年第5期66-69,共4页
Journal of Liaoni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