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权是人身权利的最一般表现形式,它泛指人身自由和其它民主权力,包括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两方面的内容。人权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它的形成、完善、扩大和实现的程度,要受国家的社会制度、经济发展、文化传统等主客观条件的限制。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人权的实现开辟了一条崭新的途径,我国的人权具有广泛性、真实性和公平性的特点。
出处
《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2年第1期2-6,共5页
Journal of 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