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现行的文字史和有关论著中,穆木天被称作“象征诗派的代表诗人”,他早期的《旅心》等作品被当作象征派或象征主义的诗作而加以分析;他和王独清、冯乃超一起被归入李金发为代表的20年代中国象征派诗或象征诗派名下。对于上述论断,如果加上一系列限制性前提,诸如“模仿痕迹比较明显”、“从浪漫主义走向象征主义”、“打着浪漫主义的一些印痕”等,并且将上述论断看作是对某种文学现象的取其大略形态的一种宽泛意义的概括,那么,这些论断才可以被谨慎地接受。否则,如果把这些论断随意或无条件使用,那将是一种失之肤浅和粗疏的误会。
出处
《江汉学术》
1991年第2期45-53,共9页
JIANGHAN ACADEM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