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台湾的《少年事件处理法》,起草于1954年。1962年1月19日经台湾当局的立法院三读通过,并经总统在同年1月31日公布。以后又几经修正和增订,在1967年8月1日修正了第42条和第64条。1971年5月14日修正公布於同年7月1日施行。1976年2月12日又作了较大的修正和增订后施行,修正了第3条,第12条,第13条,第18条,第19条,第22条,第23条,第26条,
出处
《当代青年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3期35-43,共9页
Contemporary Youth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