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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行合一”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体的根本组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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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于我国实行的议行合一的国家政体制度,现在还有不同观点。一是学术界部分同志认为,我国当前还未达到马克思设想的那种“议行合一”制度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条件,因而我们不应该要求议行合一;二是从根本上否定我国实行议行合一,主张实行西方的“三权分立”制度。笔者认为,我们应该坚持马克思提出的、并在实践中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了的“议行合一”的组织形式。为了澄清理论是非,有必要明确马克思主义关于“议行合一”理论的历史发展过程及其现实意义。
作者 林锡忠
出处 《社会科学探索》 CSSCI 1991年第3期66-71,78,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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