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50年代到70年代末的近30年时间里,我国投资主体格局基本上是单一的国家投资主体格局。其主要表现在,作为国家物质实体的各级政府垄断了社会的投资权力,虽然其间经历过中央投资主体、地方投资主体反复的集权与分权的演变,但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始终没能形成。形成单一国家投资主体格局的深层因素在于高度集中的产品经济计划管理模式。单一国家投资主体格局的决策结构、信息传递方式、资金供应方式诸方面的特征,决定了这种投资主体格局下必然是权、责、利的脱节。因此这种模式虽然有利于充分动员社会资源,但却不利于充分使用社会资源,更重要的在于它严重地束缚了企业的活力。进入80年代,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使我国投资领域形成了以各级政府为主导的包括中央投资主体、地方投资主体,企业投资主体的多元投资主体格局。多元投资主体格局是决策权分散和资金分散双方面作用的产物。和单一国家投资主体格局相比,其积极意义在于企业开始成为某些类别投资的投资主体,市场机制进入投资领域。
出处
《国际金融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11期61-62,共2页
Studies of International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