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犯罪原因论是犯罪学理论体系的出发点和基础。它是犯罪学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才出现的概念,是有关犯罪产生缘由的整个理论体系。本文为建立这一科学的理论体系,从“犯罪”和“原因”两个方面确立了犯罪学的一些基本概念和范畴。主要涉及到:违法与犯罪、犯罪的法律概念和社会学概念、个体犯罪与群体犯罪,以及系统结构犯罪原因论和引起犯罪产生的主客观因素等。认为违法与犯罪在本源上没有区别;否定犯罪存在着一般概念;群体犯罪范畴是犯罪学的基石。
出处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CSSCI
1991年第4期1-10,共10页
Jilin University Journal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