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加拿大是英联邦的成员国,实行联邦制的国家结构形式.其法律制度,除魁北克省属于大陆法系外,其他九省和两个地区都沿袭了英国的法律传统,具有以普通法系为主的两大法系长期并存的明显特征.加拿大的联邦制起源于1867年的《英属北美法》,突破了英国传统的单一制格局,是一项富有加拿大特色的创举. 一、加拿大的法律传统从历史上看,加拿大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都以英属北美殖民地和英帝国自治领的面貌出现在世界舞台上,其国家主权是经过了一系列演变才逐步获得的.因而。
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3期62-65,45,共5页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