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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扩大民诉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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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台湾《立法院》公报第78卷59期刊登了台湾立法院司法、法制两委员会审查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的修正草案,现将修正草案中关于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及更进一步简化其审理程序的部分摘要如下: 一、扩大简易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 1.提高了争诉标的金额.关于财产权的诉讼,现行民诉法规定其标的金额或价额在2000元台币(1台币合0.035美元)以下的。
出处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5期126-126,共1页 China Legal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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