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民事诉讼审判程序中,有一种特殊的程序,称为特别程序.这个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某特殊些类型案件时的审判程序的总称.也可以说它是对某些案件审判时作了特别规定的审判程序.它与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相对应,是一种独立的审判程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特别程序、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都属于审判程序,但特别程序相对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来说,却有许多不同之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一般民事案件和简单的民事案件的程序,而特别程序则是一种特殊的审判程序,既具有它的特殊性,又具有独立性.
出处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1年第3期143-145,共3页
Journal of Hebe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