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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西封建土地制度的不同等级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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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不同意学术界关于中国封建社会没有形成土地占有的等级结构的看法。认为:只不过中国是两级结构;西欧则是多级结构。两种等级结构具备如下本质特征:上级土地所有者都留有相当数量的直辖地;上级对下级占有的土地都拥有一定的支配权;下级对上级都有人身依附关系,并为上级纳租、服役。由于两种等级结构的土地所有权与政治权力的分割形式不同,虽使两者存在许多差异,但都是非本质的差异。不过,土地制度这种带根本性事物的差异,对中西封建社会的影响又是有决定意义的,这一研究成果对研究中西封建土地制度提供了新观点。
作者 熊家利
出处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北大核心 1991年第2期101-107,共7页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 of Hunan Normal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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