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名字者,自昔相承之诂言也.——清·王引之或旁(傍)其名为之字者,闻名即知其字,闻年即知其名.——东汉·班固在汉族人名系统中,古人有名,也有字.据旧说,婴儿出生三个月由父亲命名,到了成年,男子二十岁“冠而字”,即举行冠礼,结发加冠,为之取字.女子十五岁许嫁“笄而字”,即举行笄礼,结发加笄,为之取字.这种礼俗出现较早,至迟在周代就已经盛行了,《礼记·檀弓》上就明确记载:“幼名,冠字……周道也.”周代以降。
出处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1年第4期8-17,共10页
Journal of Hebe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