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死刑存废与人权保障 被引量:9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生命权是人权的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内容之一,因此,讨论人权不能不涉及以剥夺生命权为内容的死刑问题.某些国际人权组织甚至以死刑的存与废作为衡量一个国家人权状态的尺度.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如何认识死刑存废与人权保障的关系,是一个十分尖锐而又不容回避的问题. 一在西方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废除死刑观点的是意大利著名刑法学家切撤雷·贝卡利亚.他根据社会契约论,论证了死刑的非正义性和不必要性.贝卡利亚认为,人们最初在订立社会契约的时候,只交给公共当局一份尽量少的自由。
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6期57-63,共7页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 1[意]恩里科·菲利 著,郭建安.犯罪社会学[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
  • 2[英]洛克(J· Locke) 著,瞿菊农,叶启芳.政府论[M]商务印书馆,1982.
  • 3[法]罗伯斯比尔,.革命法制和审判[M]商务印书馆,1965.

同被引文献70

引证文献9

二级引证文献5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