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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实践唯物主义——完善并发展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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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实践不仅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而且也是全部哲学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 自然物质不是社会的实体,社会实体是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自然——人——社会是一不可分割的系统存在体。以自然为基础的人类的社会实践,在人类历史范围内具有本原的性质。实践的本质是物质的,它是一种特殊的物质运动形式,是物质世界的一种特殊的现实。所以实践本体论对于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不但不构成分离与对立,而且是关于它的的最深刻、最具体、最彻底的表述。 实践唯物主义与历史决定论是一致的。首先,每一代人面临的现实世界是上一代人实践的结果,这是不以他们意志为转移的实践“定格”。其次,从实践本体的纵向发展看,它虽然是主体的运动形式,却又是不依任何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过程。再次,从实践的必然(规律性)与自由(发现和利用规律)的关系看,二者在同一个实践的主客体关系中,具有统一性。实践唯物主义的“物”正是这样体现出来的。 概括为历史决定论的实践唯物主义,具有如下优点:第一。
作者 公木
出处 《哲学动态》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7期41-41,共1页 Philosophical Tre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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