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目前的企业集团,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是作为商品经济新体制与产品经济旧体制之间摩擦、冲突的一种妥协产物。这就决定了我国现实中的企业集团在显示出旺盛生命力的同时,又存在组织结构模糊和行为不规范的严重缺陷。因此,理论界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探索现代意义企业集团的真实面目,勾画我国企业集团的目标模式,完善我国现实企业集团组织。本文试图从法学的角度对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目标模式作一深入探讨。
出处
《社会科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1期49-55,28,共8页
Social Scient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