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论述了建立健全村经济合作社,是完善家庭联产承包制中生产资料集体所有权、管理权和进一步发展农村商品生产,壮大集体经济的需要。建立在家庭联产承包制基础上的村经济合作社,既继承了又发展了我国农业合作化的积极成果,不会导致“走老路”,同时它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是我国农村既符合现阶段生产力水平又便于前进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是社会主义国民经济在农村的基层单位。因此,建立健全村经济合作社,既是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制的需要,又是从组织上健全和完善双层经营体制的内容,而且是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巩固和发展农村社会主义阵地的前提,因而,是当前深化农村改革的关键所在。
出处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北大核心
1991年第6期6-11,共6页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 of Hunan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