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艺术本质的认识,无论是“情感的传达”(托尔斯泰语)“情感的表现”(科林伍德语)抑或“有意味的形式”(贝尔语)“情感的符号”(苏珊·朗格语)等,皆昭示了一种“意味””情感”与“形式”的问题。而言及艺术特征,无论是“表现性”、“再现性”还是“抽象性’、“象征性”等,都可归结为艺术的一种超象显现功能。我以为五花八门的艺术理论,万变不离其宗,都可以从中国古文论中的“意”与“象”的关系中谈起并求得解答。“情感”与“形式”的问题,实质上就是“意”
出处
《人文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6期123-126,109,共5页
The Journal of Humani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