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家务即家庭劳务,是指以家庭为基本场所,家庭劳务者运用家庭劳务资料,生产、强化或调剂家庭劳务对象的生理和社会机能所从事的一切活动。如生育孩子、买菜做饭、哺养幼儿、护理老人等,都属家庭劳务。家庭劳务活动是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中处于相当重要的地位,这是由家庭的基础产业性质所决定的。家庭产业在人口生产领域所处的地位,就象农业在物质生产领域中处的地位一样,是一种基础性产业。其他人口生产部门所需的劳务力和劳务对象(如教育产业的教职工和学生等),乃至从事各种物质生产劳动的劳动力,都直接或间接来自家庭生产。在一定时期,家庭劳务生产率水平的高低及其提高程度,家庭生产的规模和范围、深度和潜力的大小,都直接决定和制约着国民经济其他各部门的发展状况。随着商品经济和社会分工的不断发展,家庭生产社会化程度会随之提高,原来由家庭劳务者承担的活动如幼儿教育。
出处
《社会科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5期95-96,共2页
Social Scient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