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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幻化”的文化心理特征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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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聊斋》在表现社会、人生及自我时,最常采用的方式是幻化,换句话说,幻化是《聊斋》最突出、最典型的艺术表达方式。这种方式主要有两种途径:(一)非人(花妖狐魅,神仙灵祇等等)幻化为人;(二)人幻化为非人(飞禽走兽、昆虫鬼魂等等)。随着人与非人的幻化,人间、冥界、梦境、异域等环境也发生着跳跃转换,扑朔迷离,千奇百怪。然而,无论如何变化,无论何种环境,总是人世社会的投影,总体现着一种热爱人生、留恋人生、寄希望于人生的思想特征。通过这种方式肯定着人的价值,强调着“人为万物之灵”,从而呈现出人道主义的品格。《聊斋》中大量的“非人”幻化为人的故事,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型:①鬼幻化为人,较典型者如《聂小倩》、《连琐》、《公孙九娘》。
作者 王平
机构地区 山东大学中文系
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1991年第4期40-44,共5页 Shandong Social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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