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古代文论中,文与道的关系表现为二种形态:一是“文原于道”,即道是文的本原或本体,文是道的流布或表现。这种“本与末”、“体与用”的关系,正是哲学中“道与器”关系的投影。二是“文以载道”,即道是文的主宰,也是文所表达的内容;文是传达、阐释道的载体或工具。这种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是实用主义文学观的突出表现。“文原于道”论主张“文道合一”,在本质上体现着对艺术美的深刻把握,体现着文学与哲学的高度统一;“文以载道”论要求文学成为社会政治的教育和传播工具,在本质上则与文学的规律相背离。
出处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1年第2期71-77,共7页
Journal of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