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确判定公平的尺度,并正确界定个人收入分配不公范围,是正确认识、解决个人收入分配不公问题的前提。由于现阶段个人收入来源的多元化和公平内涵的扩大,使判定公平的尺度也多元化。这是造成目前人们在评判公平与否问题时,出现诸多层次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叠加反差的根源。该文认为,虽然现存的判定尺度是多元的,但客观尺度的选择却应该是一元的。该文提出了选择一元判定尺度的标准,对现存的判定尺度进行了一评论,着重分析了“投入尺度”的合理性与缺陷,并提出了为弥补缺陷而引入“合理、合法”范畴的必要性。
出处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1年第4期13-19,共7页
Journal of Northeast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