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使证券交易有条不紊地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交易的运作和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和细则。关于证券交易中的清算与交割办法,证券交易所在业务规则中已作了明确的规定,即已成交的证券,必须由交易所清算部门与有关证券商,办理一级清算与组织交割。这样既可以使公开、公平、公正的证券交易原则得以具体贯彻,又可以保证清算与交割在成交后的第一个营业日完成,加速资金周转、活跃证券市场,使交易双方的合法利益得到保障。证券交易中的清算与交割包括证券与价款两个方面,各证券商的出市代表齐集于证券交易所交易大厅。
出处
《证券市场导报》
1991年第2期41-,50,共2页
Securities Market Hera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