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李大钊同志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在反封建的文化斗争中,他运用法律武器,猛烈抨击封建传统文化,反对北洋军阀的专制统治。他转变为马克思主义者后,运用唯物史观于法律研究,阐明法律的本质特征,并用马克思主义法的观点解释社会各种现象,批判各种非马克思主义法制观,为马克思主义的法律思想在中国的传播作出了贡献。本文试图就李大钊的法制思想作一初步探讨,就教于专家同仁和广大读者。
出处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对外汉语教学与研究版)》
1991年第2期1-5,共5页
Journal of Yunnan Normal University(Teaching & Studying Chinese as a Foreign Languag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