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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与客体的辩证法略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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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论释主体与客体互相关系的辩证法,应以哲学基本问题的唯物主义解决为前提。所谓主体与客体的问题,实际就是实践活动中发生的人与自然、物质与精神、主观与客观的问题。只有承认精神是物质某种方式的反映,才能正确处理实践中的精神与物质的关系,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获得实践的成功。所以,在哲学上,不能回避哲学的基本问题来谈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更不能离开客体对主体的制约性来谈主体的能动性。近年来,哲学界有人虽然使用了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概念,但是却主张“超越”
作者 袁惠民
机构地区 广东省教育学院
出处 《现代哲学》 北大核心 1991年第3期9-10,共2页 Modern Philoso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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