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否定与矛盾的关系,是比较复杂的一个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如何理解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如何把握唯物辩证法的理论体系,因此,很有必要把它弄清楚。要弄清否定与矛盾的关系,首先必须明确否定和矛盾各自的内含及其内在结构。长期以来,我国哲学界通常把“否定因素”、“否定性”、“辩证的否定”等概念,放在同等的意义上使用,甚至与否定范畴相混同。事实上,作为辩证法、逻辑范畴的否定,是一个内含非常丰富、多层次统一的范畴,它有着自己的内在逻辑结构,并不是否定因素、否定性、辩证的否定其中的任何一个概念所能代替得了的,而否定因素,否定性、辩证的否定这些概念的含义也各不相同,尽管它们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