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构成音乐的诸要素中,节奏、旋律、和声是最重要的三个基本要素。节奏是音乐的骨骼,通过节奏才能将音乐组织起来。《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卷对“节奏”的解释是:“乐音时值的有组织的顺序,是时值各要素——节拍、重音、休止等相互关系的结合。强弱、快慢、松紧是节奏的决定因素。其作用是把乐音组织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以体现某种乐思。”《辞海》艺术分册对“节奏”的定义是:“音响运动的轻重缓急形成节奏,其中节拍的强弱或长短交替出现而合乎一定的规律。节奏为旋律的骨干,也是乐曲结构的基本因素。”根据以上对音乐节奏的解释,我们认为:节奏是在运动中产生的一种次序,即是在音乐流动的延续时间内,音值长短和节拍强弱的次序性结合。基于这一概念,本文拟就音乐节奏的表现特性谈几点看法。
出处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1年第4期118-122,134,共6页
Journal of Fujian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