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桂中地区流传着一种用方块壮文记录的壮族韵文,它就是壮师剧唱词。这种唱词(包括壮族山歌“欢”),是桂中壮族人民可以用本民族语言引吭高歌借以自娱和他娱的唯一形式和内容。长期以来,壮族人民喜爱它,珍惜它,并在历史发展进程中不断完善提高它,使它在许多不同门类的戏曲唱词中韵味独异,别具一格。因此,继续对它进行学术探讨,对进一步发掘壮师剧这一民族文化遗产并加以继承,这对弘扬民族文化是有益的。流布于桂中地区的壮师剧,形成后的一百多年来。
出处
《民族艺术》
1991年第4期166-175,共10页
National Ar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