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系统的“内耗”作为客观存在,无处不有,寻常可见。眼下,对于“内耗”应该从宏观组织效率极低,微观个体活力过剩着眼。但解决这一问题,关键在于搞清“内耗”产生的特点,并在整顿组织设置,治理运行环境上下功夫,争取把“内耗”降到最小限度,直到可以忽略不计。“内耗”的产生究竟有哪些特点呢? 首先,“内耗”总是在结合部产生的。所谓结合部,就是指事物与事物之间的联系。它可以大到组织与组织之间的联系,小到个体与个体之间的联系。还可以是组织与个体之间的联系等等。
出处
《社会》
北大核心
1991年第1期49-50,48,共3页
Chinese Journal of Soci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