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的改革是要把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有机地结合起来,而不是完全实行市场经济。对此尚有不同的意见,需要辨析。不能“完全实行市场经济”,同不能“实行完全的市场经济”,严格的说,意思是不同的。但有时又将二者作为同义语使用。不能完全实行,是指不能全面推行,只能局部实行。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多种经济成份。私营企业、外资经济、个体经济,都是私有制的商品经济,受市场自发调节,属于市场经济范畴。但这种市场经济,不是全国范围的,也不占主体地位。它只是对社会主义经济起着补充作用。
出处
《经济纵横》
北大核心
1991年第1期9-10,共2页
Economic Review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