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独立以来,印度实行英国式议会制度。与英属印度时期相比,印度议会制度已经由英国统治印度的工具变为印度自己管理国家的机制,改变了英国人利用议会欺骗印度人民,瓦解分化印度各种力量的团结的状况,发挥着一定的政治作用。印度议会制度与英国议会制度存在着许多共同点。首先,两国议会制度都确立了下院多数党执政的内阁制。掌握立法权的议会与掌握行政权的内阁总理或首相负有连带的责任,印度总理和英国首相都是由议会下院的多数党领袖担任。其次两国中央一级议会都实行两院制。宪法都规定了民选的下议院比间接选举的上议院拥有更大的权力。再次,无论是印度总统和英国国王都是国家元首。他们作为国家的象征,没有实权,只行使礼仪性职责。他们的行为必须征求总理或首相的意见。但是由于印英两国政治文化不同,印度议会制度在许多方面与英国不同。首先,英国国家元首是世袭的君主;而印度历史上从未在全国范围内形成过统一的封建王国,印度国家元首是间接选举产生的总统。其次,英国宪法是不成文的柔性宪法,体现在以往的司法判例和法律惯例中;印度则实行一部成文宪法。再次。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organization and functions of the central parl-
iament and state legislature of India. It points out that although there are
Iimitations, they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Indian politics.
出处
《南亚研究》
CSSCI
1991年第2期34-41,3,共9页
South Asian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