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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在伤害罪法律上的一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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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在"检察长诉某甲"一案中所作的决定,改变了关于伤害罪的法律。这个决定的结果是,伤害罪现在可以由考德威尔一案中所指的疏忽大意构成,即可以由间接使用暴力和由未能弥补被告造成的现实的危险情况构成。这就意味着:只要证明被告由于疏忽大意的行为或不作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就要负1861年侵犯人身罪法第47条规定的致人实际的身体伤害罪的责任,其结果是把第47条的含义扩大得面目全非。如果按照这一决定。
出处 《环球法律评论》 1991年第6期65-69,共5页 Global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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