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场”是物理学关于电磁现象的一个概念,指物体在共振效应下形成的空间形态。格式塔心理学派在心理研究中借用“场”来描述主体与客体及其关系,建立了整体——完形观念。审美是在主、客体相互作用中实现的,因而“场”概念也可以而且应该引入美学中来。 近代多数美学家已经注意避免美学史上出现的或单从客体物。
出处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1年第1期71-76,共6页
Journal of Sichuan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