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四、旋律 兴德米特指出,传统的理论教学忽视了旋律的理论,致使人们误以为处理音的材料主要就是依靠和声知识。而事实上节奏和旋律甚至是音乐结构中更基本的成分,更容易为一般听众所记忆。当旋律结构的基本规律能像简单的和声进行实践那样为人所知的时候,那就可以正确地评价任何风格的旋律了。虽然将旋律作为一个专门的课题来研究是有很多困难的,因为旋律是作曲家的个性表露得最明显的一种成分。
出处
《中央音乐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3期51-56,共6页
Journal of The Central Conservatory of Mus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