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安机关的职责之一是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但是,现在有的公安部门、公安人民,运用手中的特权,保护不正当的利益,经济执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就是其严重表现。公安经济执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是指公安机关或公安干警在办理案件中,遇有国家和地方利益、外地和本地利益冲突时,不严格依法办事,甚至采取非法手段,损害国家或外地经济利益,保护本地经济利益,想方设法袒护本地当事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具体表现有: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1期5-7,共3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