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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抄袭行为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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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46条将抄袭他人作品发表列为严重的侵权行为,规定对于抄袭者除让其承担民事责任以外,还要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其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分。但在实践中,抄袭又是一种常见的、难以认定的侵权行为。本文对此做一探讨,以增强人们的版权意识,并对我国著作权法的实施以及版权法制的建设起一点作用。
作者 吕淑琴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1期31-33,共3页 Law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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