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同其他刑事案件一样,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同样必须坚持两审终审的原则,即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所作的判决或裁定,如果当事人不服,或者人民检察院认为确有错误,在法定时间内,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或抗诉。但是,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对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比较简单(只有两个条文),且内容主要是关于一审程序,对于附带民事诉讼的上诉及其抗诉程序基本上没有涉及。
出处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1期31-35,共5页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