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是一个专职妇委干部,由于工作的需要,也由于我接触妇女问题较多,我常常思考这些问题,有些百思不得其解。不久以前,我学习了列宁《论苏维埃_共和国女工运动的任务》一文,对许多问题,似乎心里亮堂了。列宁的这篇文章是1919年9月23日在莫斯科市非党女工第四次代表会议上的演说,当时苏维埃政权建立不久,根据当时面临的实际情况,列宁指出了取得政权以后女工运动的方向。列宁指出:要彻底解放妇女,要使她与男子真正平等,就必须有公共经济,必须让妇女参加共同的生产劳动,这样,妇女才会和男子处于同等地位。列宁所指出的这些原则,怎样和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呢?
出处
《社会》
北大核心
1991年第9期39-40,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Soci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