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股份制是财产社会化的必要途径,并不会改变公有制的性质。实行股份制有利于规范国家的两种职能及与国营企业的关系,也有利于形成统一的金融市场。国营企业股份制改革将形成新的经济利益格局,使各经济利益主体的责任、权力和收益关系泾渭分明。在我国现有产权制度下进行企业股份制改革,既要打破国家整顿国营企业资产所有权的局面,又要建立企业法人制度。证券市场的建立健全是推动股份制改革的必要途径;国家可以通过对证券市场的调控以实现控股目的。
出处
《经济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6期57-62,共6页
Econom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