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明确指出:增强企业特别是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活力,仍然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要按照政企职责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逐步使绝大多数同营企业走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轨道,推进企业改革”.深化企业改革,增强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的活力,将是今后十年和“八五”期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
出处
《南京社会科学》
CSSCI
1991年第4期46-50,共5页
Nanjing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