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经济执行案件中,常常遇到被执行对象是濒临倒闭的企业。对那些确已无法继续经营,严重资不抵债,倒闭已成定局的企业,当然必须采取强制措施,清产还债;但对那些只是暂时严重困难,在经济上拉一把可以挽救、推一把必然倒闭的企业,则必须采取慎重的执行措施,避免造成更大的社会损失。在执行中,对这类企业应采取积极扶持生产,努力促进和解,延期分批还款的措施,这样不仅可以保护债权方的合法权益,而且能有效地挽救一批濒临倒闭的企业,具体做法是:一、认真分析执行后果避免“杀鸡取蛋”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3期36-38,共3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