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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婴案件由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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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遗弃罪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刑事案件,这类案件由谁起诉,值得探讨。在审判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种观点和做法:第一种观点:主张婴儿作自诉人,妇联作法定代理人。他们认为,遗弃罪是自诉案件,应由受害者本人作原告人,由于婴儿无行为能力,而其法定代理人——父母又是犯罪主体,已丧失代理资格,故应由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专门团体——妇联专门代理。第二种观点:主张婴儿作原告人,民政局作法定代理人。他们认为,民政局是专门收容。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5期29-29,共1页 Law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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