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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拐卖人口罪应增设附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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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拐卖人口罪最本质的特征是以获利为目的,把人口当作“特殊商品”贩卖。而我国刑法第141条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分子的决定》中,除规定刑种刑期外,未设附加刑,
作者 问朝楼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6期23-23,共1页 Law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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