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人类社会历史上,卖淫现象是与私有制的出现相伴而生的。据文献记载,中国嫖妓始出于春秋战国之交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时期。此后,历代封建王朝或设官娼以为国库增加收入,或蓄家奴以满足达官贵人声色之娱。时倡时禁,或明或暗,绵延数千年不绝。国民党统治时期专设官办机构,明为管理,实为从人肉生意中剥取花捐收入。解放后,在共产党领导下,这一社会痼疾终于在五十年代初得到根本医治,旧社会留下的娼妓基本得以改造从良,曾为世界注目,赞誉一时。然而,在我国改革开放、迈向现代化之路的今天,这一丑恶现象却又死灰复燃、滋生蔓延,已酿成毒化社会空气的严重社会公害。
出处
《社会》
北大核心
1991年第10期44-46,共3页
Chinese Journal of Soci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