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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谈修法后当事人申请民事检察监督的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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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应当规定当事人申请民事检察监督的时限新《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生效判决、裁定不服的,向法院申请再审的时限是判决、裁定生效后六个月内,特定情形下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再审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超过法定时限申请再审的,法院将不予支持.新规定较之以前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两年时限,长度大大缩短.如此规定,是为了敦促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节约司法成本,体现了修法兼顾司法效率与公正的价值追求.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3年第11期67-68,共2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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