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本案情]2003年5月18日,张高平、张辉叔侄俩开大货车从安徽省歙县送货去上海,顺路搭载了一名17岁的小姑娘王冬到杭州.后因王冬被强奸致死,叔侄俩成了最大的嫌疑人,相继被立案侦查、逮捕、提起公诉.2004年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张高平、张辉叔侄俩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改判张辉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张高平有期徒刑15年.随后,叔侄俩相继从浙江的监狱转调到新疆石河子监狱和库尔勒监狱服刑.服刑期间,张高平不服罪不服判,一直认为自己蒙冤而不断申诉,他的申诉书足足可以装满一麻袋.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3年第18期41-43,共3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