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证据制度是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确保刑事案件质量的重要保障.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对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作出了大幅修改,强化了证人、鉴定人的出庭作证义务,对于促进证人、鉴定人依法履行作证义务,落实证据裁判和直接言词原则,进而提高法庭审理的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此外,证人出庭作证的保障也是证据制度修改的重要内容,明确规定了特定案件中证人作证的保护措施,并将证人的补助、工资、奖金以及其他福利待遇等问题也纳入了保障范围.证据基本制度面的重大改革,必将影响司法实务界的连锁反应,并直接作用于司法实务中的个案处理.本文尝试对上述修正内容进行精细化解读,详细阐明此次修正所要解决的问题,既包括理论界长期以来争论的焦点话题,也包括困扰实务工作者的疑惑和难题,目的是不仅要厘清学术争论更期望能为司法实务提供可能性的指导.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3年第21期3-5,共3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