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三)从“足国用、增吏禄”方面来看。 熙丰变法有否达到“足国用”的目的?从众多史料的记载来看,这一点似乎可以肯定。如陆佃在其《陶山集·〈神宗皇帝实录〉叙录》中说:神宗时,“储积如丘山,屋溢不能容,又别命置库增广之”。后来至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时,知枢密院事安焘也追述说:“熙宁、元丰之间,中外府库,无不充衍。小邑所积钱米,亦不减二十万。”但是,有关理财的新法项目很多,其中市易法推行后,对北宋财政的增收究竟起了多大作用?这就需要作具体研究。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1988年第2期135-143,共9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