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 政务活动公开化,是指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一切活动,除了法律规定的机密活动外,均要向人民大众公开.公开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公开的客体是人民大众及其代表.公开的内容是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绝大部分活动,它包括国家的立法活动、行政活动、司法活动;包括国家政务类公务员行使国家权力的活动,他们的功过得失,升迁任免;包括业务类公务员要按照立法机关规定的条件,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地平等地考试后,予以任免.政务活动公开的方式,有主动式公开,被动式公开.主动式公开。
出处
《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1988年第3期3-7,共5页
Wuhan University Journal (Humanity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