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 众所周知,光华寮案已逾二十载,虽先后有过四次判决,但目前并未了结,对于前四次判决的主要论点进行剖析,有助于我们客观认识光华寮案判决的实质.一、光华寮案判决的主要论点首先,当事人能力问题,即台湾以所谓'中华民国'的名义是否拥有作为诉讼当事人的一般能力问题.一审(1977年9月京都地方法院)判决,将台湾保持着事实上的国家形态作为事实予以承认。
出处
《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1988年第6期67-70,共4页
Wuhan University Journal (Humanity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