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西北五所师范院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讨论会4月22日至25日在我校召开。会议对初级阶段基本理论问题从多角度进行了探讨,现略述如下。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的剥削现象如何看待?有同志提出了“准剥削”概念。准剥削,是现阶段我国宪法和法律所允许的、适合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已经和剥削制度相脱离并剔除了剥削本来意义上所包含的政治压迫因素的纯经济现象。它同资本主义剥削存在的基础、性质、目的、范围及剩余劳动的分配等方面都存在着质和量上的区别,其实质是社会主义条件下工资劳动关系的一种形式。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准剥削的容忍度是有限的。其一,它只作为一种经济关系存在并发生作用。